、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主动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党组织接到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以后,应及时研究能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便确定是否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具备的条件
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另外,入党积极分子还应是: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有较强的入党愿望;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拥护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表现积极。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入党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为了便于党组织更加全面地了解申请人的情况,申请人还应递交一份详尽的自传。
2、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公开推荐制度。由基层党组织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推荐,根据推荐情况以及申请入党人员的现实表现,把政治素质较好、群众公认度较高的优秀分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公开推荐上来的经过支委会认真衡量和审议,提交支部会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总支部或支部报基层党委备案。
3、基层党委接到总支部或支部上报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如无不同意见,应及时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由党支部按表内规定的项目负责填写和保管,再由总支部或支部报基层党委审查。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主要内容
1、党的基本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
2、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
3、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
除以上的教育内容外,党组织还应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怎样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以及其他知识的教育。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的基本方法
1、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帮助和指导;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列席支部学习会,参加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3、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的情况。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考察的方法主要有:
1、听取其思想汇报和个别谈心;
2、观察其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
3、定期听取党内外意见;
4、注意了解其在特殊环境中的表现。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
1、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即做到每人一袋,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党内外反映的材料、调查证明材料等集中放入一个袋内,由党支部保管。
2、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三、对拟列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一)培训的时间和内容
1、培训的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2、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其他知识等。
(二)培训的方式
培训的方式,应针对培训对象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一般可采取自学、授课(辅导)、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
四、确定发展对象
(一)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2、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
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二)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1、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
2、所在党支部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3、支委会将支部会议讨论结果如实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由总支部或党支部报基层党委审查。
五、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一)政治审查的内容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2、本人政治历史,一贯思想倾向和政治表现,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3、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以及对本人的影响;
4、遵纪守法表现(计划生育、治安等方面);
5、针对私营主入党,政审时要严格把握几点:财产来源合法,用之得当,模范守法经营,自觉依法纳税;关心爱护员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品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公认;积极支持建立企业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组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二)政治审查的方法
1、查阅本人人事档案和有关材料;
2、同本人谈话,了解核实有关问题,询问有关情况;
3、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
4、必要时,可向外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
政治审查一般由基层党支部负责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配合进行。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
六、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综合考察
党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党内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形成党委考察材料。
七、整理发展对象材料上报市委组织员办进行预审
基层党委需将以下材料报市委组织员办审查:
①入党申请书
②自传
③思想汇报
④座谈会记录
⑤群众测评表
⑥计划生育审查表
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试合格证
⑧党支部政审材料
⑨党委考察材料
⑩《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一)入党介绍人的条件
入党介绍人,一般应选择政治上坚定、责任心强、对申请入党人比较了解的正式党员担任。一般来说,培养联系人比较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以便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二)入党介绍人的职责
1、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经历,在生产、工作、学习中的表现。
2、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并针对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进行具体的教育和帮助。
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4、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5、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负责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使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即将被讨论接收的申请入党者向党组织报告自己的情况,表明自己入党志愿的书面材料,是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是党员本人的永久性档案材料。因此,必须严肃认真的填写。
十、支部委员会审查
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要进行严格审查,同意其入党,方可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审查工作主要有:
1、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是否符合要求,各栏目填写的内容是否与组织了解的情况一致;
2、审查入党介绍人的资格及其所填写的“入党介绍人意见”是否符合要求,所填写内容是否实事求是;
3、找发展对象谈话,讲清如何向支部大会汇报自己有关情况,以及参加支部大会需要注意的问题。
十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决议
(一)支部大会讨论的主要程序:
1、清点人数。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实到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会议方为有效。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2、发展对象汇报《入党志愿书》中由本人填写的内容。
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自己的意见。
4、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和政审的情况,以及征求党内外意见的情况,并提出支委会对其入党的意见。
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6、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7、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8、支部大会讨论时,如发现新的问题,或分歧意见较大,不要匆忙表决,应当休会。待问题调查清楚,进一步听取意见,认识基本一致后,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9、讨论两名以上的人入党,必须逐个讨论表决。
支部大会作出同意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以后,要将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一起报总支部审查并公示,由总支部报基层党委审批。
十二、党委派人谈话和集体审批
(一)党委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
谈话前,谈话人要认真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听取所在支部意见和党内外的意见反映,了解基本情况。谈话时着重了解其入党动机及对党的认识,了解其对党的章程、路线、方针等内容的掌握情况和觉悟程度,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希望。谈话后,谈话人要将谈话内容、主要看法以及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及时填写进《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并在党委审批时,向党委会做详细汇报。
(二)上级党组织审批
①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
党总支未经上级党委授权是没有审批发展党员权利的,但对支部大会决议要严格审查,经总支委员会讨论签署意见后报上级党委审批。无总支委员会的,支部将材料直接报党委审批,《志愿书》中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一栏空白。
②党委审批意见
⑴党委会讨论: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超过三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审批对象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超过六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审批对象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⑵填写志愿书“党委审批意见”:填写该栏时,应写清党委表决情况,并注明预备期的起止年月日。
⑶下发接收预备党员通知。
⑷登记造册, 归入档案。
十三、入党宣誓
(一)入党宣誓的程序
1、宣布仪式开始,奏《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并宣读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名单。
3、宣誓。
4、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5、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组织代表讲话。
6、奏《国歌》,宣布仪式结束。
(二)入党宣誓的方法
1、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应列队面向党旗,持立正资势,举起右手,握拳过肩。
2、领誓人应站在宣誓的预备党员一侧,与宣誓人持一样姿势,面向党旗。
3、宣誓开始后,由领誓人逐句领读誓词,宣誓人齐声跟读,声音要洪亮、激昂。
4、读完誓词后,领誓人说:“宣誓人”,这时宣誓的预备党员依次各报自己的姓名。
入党宣誓一般由基层党委统一组织进行。
十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1、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内容
对预备党员教育的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共产党员标准的教育;遵纪守法的教育;文化科学和专业技能的教育,还要注意对预备党员进行正确对待预备期的教育。
党组织对预备党员的考察,主要是根据预备党员在党的组织生活中的表现情况,即考察预备党员的政治品质、对党和党的事业的态度;考察他们是否在实际行动中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考察他们是否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当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能否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考察结果,作为他们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依据。
2、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的主要方法
①听取本人汇报,开展谈心活动;
②严格党的生活,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使他们在预备期间得到锻炼;
③分析情况,集中培训。
(二)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①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②党支部征求党内外意见,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③召开接收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④支部大会作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后,支委会要将有关决议分别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的有关栏目内,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有设立总支部的要及时上报上级总支部审查并公示,再由支部或总支部上报基层党委审批。
⑤党委审批。
⑥材料归档。
2、接收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的程序。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
②入党介绍人汇报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提出其是否能够按期转正的意见。
③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④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
⑤党委审批。
⑥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支部组织委员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材料等,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基层党委保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将有关情况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清楚,存入本人档案。其档案材料也应由所在单位党委保存。便于组织上全面的历史的了解他的情况。
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如果经过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仍不具备党员条件,说明他们没有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缺乏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决心,对这样的预备党员,没有必要再延长预备期,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