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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6-04-12 转载出处:邳州党建网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党中央决定,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对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中央组织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推荐表彰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这次表彰的对象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要通过表彰,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努力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作出更大贡献。

《通知》要求,这次表彰推荐对象要向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倾斜,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向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等基层单位倾斜。在推荐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系统)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对推荐对象要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以及纪检机关和有关执法部门的意见,要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通知》要求,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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