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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

发表日期: 2012-05-11 转载出处:邳州党建网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09〕7号)精神,扎实推进“强基工程”,根据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选拔“双强”型村党组织书记
村党组织书记是农民群众和农村党员干部的主心骨,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带头人。要按照政治素质强、科学发展能力强的标准,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村党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本村暂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从县乡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也可以由邻近的先进村党组织负责人兼任。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村任职。积极培养选拔到村任职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配好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增强村级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由一人兼任,鼓励村党组织和村委会领导成员“交叉兼职”。
 改进选任方法。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参与,改进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方式,普遍实行“两推一选”,逐步实行“公推直选”。各地可根据实际,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村党组织负责人人选。
加大村后备干部培养力度。注重把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农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认真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探索选送年轻村干部、优秀农村青年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到高校定向培养、毕业后回村工作的做法。鼓励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贫困村、工作薄弱村任职。注重对妇女干部、团干部的培养。
 二、深入开展村党组织书记科学发展能力培训
 学发展能力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农村工作的能力。
增强培训工作针对性。紧扣农村改革发展实际和村干部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当前,尤其要加大党的农村政策、引领经济发展、服务农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和村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力度,积极开展现代农业、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等新知识的教育辅导,帮助村党组织书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升素质,增强本领。
 提高培训工作实效性。改进培训方法,把专家学者授课、领导干部辅导与先进典型示范、实地学习考察结合起来,丰富培训形式。整合培训资源,以各级党校为主阵地,依托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利用农村党员干部实践培训基地,开展理论政策、岗位技能、任职资格等培训。组织编写切合实际的培训教材和学习资料。鼓励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学历教育,提升文化层次。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短期挂职锻炼制度。有条件的可组织开展境外培训。
落实培训工作责任。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村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纳入干部培训的整体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实施。要确保每名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或县以上的集中培训,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市县在编制干部教育培训经费预算时,要把村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其中。
三、不断强化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管理
岗位目标责任制是对村党组织书记实行科学管理的有效手段。要通过明确目标,严格考核,促进村党组织书记增强责任意识,努力做好工作。
实行目标承诺制。村党组织书记要按照“双学”要求,根据上级党组织部署和党员群众愿望,有针对性地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明确每年要办的实事,报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向党员群众公开作出承诺。
建立述职述廉和报告工作制。村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乡镇党委、本村党员大会述职述廉,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接受党员群众评议。乡镇党委要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书记考核办法,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定期组织考核,准确掌握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
严格奖惩制度。根据考核评议结果,对实绩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给予表彰激励,对目标任务完成不力、群众有反映的及时进行诫免谈话,对群众满意度不高、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并经组织确认为不称职的及时予以调整。
四、健全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措施
 有效措施,不断健全完善村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机制。
合理确定经济报酬。村党组织书记报酬一般由基本报酬、考核报酬等构成,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由县(市、区)统筹,建立专门帐户,定期发放到个人。考核报酬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村规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村干部工作表现等确定,在村级集体收入或乡镇财政中列支。其他村干部的报酬,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按照村党组织书记报酬的一定比例确定,但要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
全面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在自愿参保前提下,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为所有在职村党组织书记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一般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所在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办理养老保险;经济困难地区,可办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可适当高于农村一般参保人员,力争达到或接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和领取待遇。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为其他村干部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拓宽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发展空间。乡镇党委、政府换届时,一般要提名1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候选人。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具有村党组织书记工作经历的同志。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要逐步提高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的比例。   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要向村党组织书记倾斜。招录、招聘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要注重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完善相关制度,鼓励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长期在村工作。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
村党组织书记报酬、养老保险等方面的具体政策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还可积极探索其他激励农村基层干部的办法措施。
五、切实加强村党组织书记作风建设
良好的作风是党员干部赢得群众拥护的决定因素。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等措施,努力塑造农村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亲民、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改进思想作风。组织村党组织书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心中始终装着群众,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学赶先进,自我加压,推动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增强奉献意识,坚守岗位,不畏艰苦,不计得失,任劳任怨地为群众服务;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造性地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
转变工作作风。教育村党组织书记坚持求真务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努力帮助群众发展致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坚持民主管理,重大问题由集体研究、按程序决策,综合运用行政、法律以及民主协商、典型示范等手段,协调农村各种利益关系,推进重大决策及工作措施的落实;坚持团结合作,发挥表率作用,与班子成员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增强工作合力;坚持艰苦奋斗,克服畏难情绪,防止小富即安,团结带领党员群众苦干实干,杜绝铺张浪费,勤俭节约办一切事情。
保持清正廉洁。贯彻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推进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完善村党组织书记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制度,教育督促他们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公开、公平、公正办事,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六、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落实领导责任是抓好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关键。各级党委要切实增强管党意识,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把中央和省委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部署落到实处。
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关键在县(市、区)委,具体落实在乡镇党委。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县(市、区)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有关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县(市、区)委要把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并把抓落实的情况,纳入县(市、区)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向党代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具体抓好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激励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乡镇党委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选配好村党组织书记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健全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支持帮助村党组织书记开展工作,关心爱护村干部成长。市委组织部要加强宏观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优化村党组织工作环境。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建立村党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以及村党组织活动阵地等资金保障机制,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要加大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帮扶经济薄弱村,增强村党组织兴办公共事业、为民办实事的实力。推进城乡统筹,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党组织与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
大力培养和表彰先进典型。定期评选表彰在 “三级联创”、创先争优和“双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村党组织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物质奖励。通过巡回宣讲、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先进事迹,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关心、尊重、爱护农村基层干部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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